12 甲國國籍航空器得在乙國的航空站降落,並裝載乙國的客貨郵件回甲國的航權為何?
(A)第二航權
(B)第三航權
(C)第四航權
(D)第五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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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94), C(287), D(34), E(0) #2592811
統計: A(50), B(94), C(287), D(34), E(0) #2592811
詳解 (共 2 筆)
#4722543
第一航權:飛越領空權
→只飛越,未著陸
第二航權:技術降落權
→加油、維修、不可載客
第三航權:卸載權
→可降落、不回載
第四航權:裝載權
→可裝載、不可卸貨
第五航權:第三國經營權(延遠權)
→航空器在本國裝載的貨物、旅客可以在締約國進行裝載後再飛行至第三國
➤例如:『泰國航空』在桃園機場載客後飛往首爾機場
第六航權:橋樑權
→航空器在國外的兩國之間載運客貨,中途會經過其登記國
➤例如:『國泰航空(香港)』的倫敦↔︎雪梨航線,中途必須在註冊地香港進行停留
第七航權:完全第三國運輸
→允許本國航空器在領域外獨立營運,而不需飛返本國(較少見)
第八航權:境內運輸權
→本國航空器允許在其他國內的兩地內進行營運
➤例如:『漢莎航空(德國)』在中國境內的北京↔︎四川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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