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列何者主張多元智力論:
(A)高爾登
(B)比奈
(C)西蒙
(D)嘉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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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11), C(5), D(358), E(0) #118860
統計: A(21), B(11), C(5), D(358), E(0) #118860
詳解 (共 1 筆)
#78337
葛敦納的多元智力論(Gardner’s Multiple intelligences theory)
| Gardner將智力定義為問題解決的能力,或是為任何一種文化所珍愛的生產性行為或生產 性能力。Gardner指出人類至少有八種智力(邏輯數理、語言、空間、肢體動作、音樂、人際 關係、內省、自然觀察),因此,教育形式應多元化,以開啟多重學習之門。課程設計也不應 該只提供學生「單一性」的學習方案,因為學生帶著各種智力進入教室,所以同一教材應設計 多元的學習途徑與方式,以因應學生多元的學習風格。 多元智力理論強調「能力的表現是多元智力的綜合應用」,故教育措施應讓學生能透過真 實而多元、具有高度創造性的學習情境與機會,將所珍視的重要知識與技能加以應用,以達到 理解性的表現,此即Gardner(1991)所主張的「轉型式」(transformative)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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