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得逕向哪一機關申請核發就業金卡?
(A)國家發展委員會
(B)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C)教育部
(D)內政部移民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 B(70), C(8), D(112), E(0) #3442895
統計: A(21), B(70), C(8), D(112), E(0) #3442895
詳解 (共 3 筆)
#6471474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9條:
ㅤㅤ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得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核發具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就業金卡。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核發就業金卡前,應會同勞動部及外交部審查。但已入國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時得免申請居留簽證。
- 前項就業金卡有效期間為一年至三年;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申請延期,每次最長為三年。
- 前二項就業金卡之申請程序、審查、延期之一定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商勞動部及外交部定之。
- 依第一項申請就業金卡或第二項申請延期者,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取規費;其收費標準,由內政部會商勞動部及外交部定之。
1
0
#6452461
核發「就業金卡」: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境內從事專業工作者,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具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4證合一的就業金卡(個人工作許可),有效期為1至3年,屆期前可申請延期及申請延期居留6+6個月,以利留臺尋職。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