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根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地方自治監督機關代行處理之描述,何者錯誤?
(A)僅適用於地方自治團體應作為而不作為之情形
(B)自治監督機關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先限期命地方自治團體自行作為
(C)地方自治團體認為代行處理之處分違法時,僅得依循政治途徑解決之
(D)因代行處理所生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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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9), B(200), C(4755), D(448), E(0) #135445

詳解 (共 4 筆)

#481378

 

地方制度法第 76

直轄市、縣 () 、鄉 (鎮、市) 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

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

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時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

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直轄市、縣 () 、鄉 (鎮、市) 對前項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

限屆滿前提出申訴。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得審酌事實變更

或撤銷原處分。

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函知被代行處理

之機關及該自治團體相關機關,經權責機關通知代行處理後,該事項即轉

移至代行處理機關,直至代行處理完竣。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

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

直轄市、縣 () 、鄉 (鎮、市) 對於代行處理之處分,如認為有違法時

,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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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937

(C)地方自治團體認為代行處理之處分違法時,僅得依循"行政救濟程序"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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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64
行政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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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439
眼殘啊~_~ 依政治途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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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8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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