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據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的規定,考試委員任期為何?
(A)四年
(B)五年
(C)六年
(D)未定有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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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 B(3), C(367), D(14), E(0) #213316
統計: A(95), B(3), C(367), D(14), E(0) #213316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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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4818
考試院組織法於109/01/08已修法並施行,原第5條已刪除,第3條修改為:
考試院考試委員之名額,定為七人至九人。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四年。
總統應於前項人員任滿三個月前提名之;前項人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
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考試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四年。
總統應於前項人員任滿三個月前提名之;前項人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
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考試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故建議站僕修正題目及答案修改為(A)以便摩友作題。
修改為:
依據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的規定,考試委員任期為何?
(A)四年
(B)五年
(C)六年
(D)未定有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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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497
注意,考試院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都未規定考試委員人數喔,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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