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行為不行為義務執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間接強制,須經行政處分機關以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方能啟動
(B) 直接強制,不須經行政處分機關以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即可啟動
(C) 關於強制方法之選擇,直接強制優先於間接強制
(D) 關於間接強制方法之選擇,怠金優先於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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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50), B(78), C(69), D(138), E(0) #2543824

詳解 (共 3 筆)

#4476577

(A) 間接強制,須經行政處分機關以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方能啟動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27

行政執行法 第 27 條

 

I.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II.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B) 直接強制,不須經行政處分機關以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即可啟動

即時

 

(C) 關於強制方法之選擇,直接強制優先於間接強制

間接強制優先於直接強制

 

(D) 關於間接強制方法之選擇,怠金優先於代履行

代履行優先於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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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8279
(C)選項錯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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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5028
行政執行法第27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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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921644
未解鎖
直接跟間接都需要限期履行 即時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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