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學與警察勤務#127726
年份:114年
科目:警察◆警察學與警察勤務(家戶訪查)
13 警察機關應依失蹤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民法第 1123 條家長、家屬或親屬之報案實施查尋。警察機關得依特定單位、人員之失踪人口報案實施查 尋之特殊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臺無親屬者,依相關權責單位人員或戶籍地之村(里)、鄰長之報案辦理
(B)緊急案件(如山難)依其同行人員之報案辦理;事後應與其家長、家屬或親屬聯繫確認
(C)社政機關或其委託公、私立社福安置機構所安置之保護個案,依該管機關(構)之報案辦理
(D)家屬委由公、私立社福安置機構照顧之個案,依家屬或安置機構之報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