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之賠償方法與範圍之敘述,何者正確?
(A)賠償限以回復原狀之方式為之
(B)賠償所需經費由中央編列預算支應之
(C)賠償範圍不適用民法與有過失之規定
(D)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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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6), B(1116), C(338), D(4924), E(1) #570177

詳解 (共 7 筆)

#820733
(A)國賠法第7條: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
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B)國賠法第7條: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C)國賠法第5條: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
     國賠法第2條: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D)民法第216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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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636
補償:所受損害
賠償:所受損害+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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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548
(C)賠償範圍適用民法與有過失之規定

民法(與有過失之規定)

第 217 條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 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與有過失:依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而司法實務上亦肯認國家賠償事件中賠償義務機關得主張被害人與有過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5年度上國字第8號民事判決參照),是賠償義務機關自得斟酌雙方過失之輕重比例,以定賠償金額。

資料來源:法務部國家賠償事件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參考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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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01
(B) 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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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985

最佳解的(C)選項根本錯誤

Aimee Kung大的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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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802
解析~補充網路資料與有過失=被害人也有過...
(共 8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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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9488
第 7 條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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