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犯罪並非與生俱來,而是有權有勢者透過法律的形式加以界定,並由警察、法院及矯治機構來詮釋的結
果。這是下列那個偏差與犯罪理論的看法?
(A)標籤理論
(B)迷亂理論
(C)理性選擇理論
(D)差別接觸理論
統計: A(209), B(4), C(27), D(19), E(0) #555581
詳解 (共 2 筆)
下列何者不是標籤理論的基本假設
(A)犯罪是與生俱來的(B)犯罪行為不是與生俱來
(C)犯罪的介定是由權威者所認定(D)標籤是一種作用,會造成拒絕者拒絕.
教檢(教師檢定)◆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100 年 - 100【青少年發展與輔導精選100】#720
答案:A
標籤理論的提倡者主要為Becker(貝克) 與Lemert(李馬特)
標籤理論植基於符號互動理論,認為犯罪是社會互動的產物。一個人所以成為犯罪人,往往由於家庭中父母、學校老師、警察機關、司法機關,以及犯罪矯治機構在處理個人之偏差或違法行為時,對行為人加上了壞的標籤,如壞孩子、不良少年等「烙印」。致使行為人不知不覺修正自我印象(自我形象),確認自己為壞人,而社會亦對其予以不良的評價(如歧視),使偏差行為者陷入更嚴重的偏差行為,終而愈陷愈深,無法自拔。標籤理論強調社會對犯罪人之反應過程(包括逮捕、偵訊、審判、服刑等諸過程),成為促使初犯者陷於再犯之重要導因。標籤理論的提倡者主為Becker(貝克) 與Lemert(李馬特)
Becker 並非標籤理論的首創者,Tannenbaum 早在1938 年已經在其「犯罪與社會」一書提到此一理論;Edwin Lemert 復於1951 年出版「社會病理學」(Social Pathology)奠定此一理論的雛型。然而,貝克於1963 年出版的「局外人」(The Outsiders)對於此一理論作有系統的闡述,才使此一理論發揚光大起來。這也是他的主要貢獻。其中,Becker 的標籤理論具有如下三個要點:
一、重新解釋偏差行為的成因: Becker 採用社會界定的觀點來解釋偏差行為的成因。這樣的選擇有其歷史背景的因素存在。1960 年代的美國社會,保守的思想漸漸失去力道,和諧的理論也不再深中人心。代之而起的是激進、反叛的衝突理論。不滿現實的人群乃群起離經叛道,做出許多不見容於傳統的行徑出來。Becker 目睹這些諸如嬉皮的偏差行為,更堅實了他用標籤理論來加以解釋的信心。
二、標籤的張貼是有選擇性的: 貝克認為並非所有的偏差行為皆會被貼上標籤,換句話說,標示作用是依人、依事、依地、依情況而有差異的。例如,赤身裸體本身並無任何不妥,其是否越軌,要看地點而定,在自家的臥室裡,沒有人會因不穿衣服而受到指責;但在公共場所,則不穿衣服便會引人側目,甚至招到取締。又例如殺人,雖然法律上規定不可殺人,但如軍人在戰場上,或劊子手在刑場上,則殺人並無不可。由此可見,偏差行為的決定要取決於特定的時空及情況,不可一概而論。貝克進一步指出,有權決定者對事件的看法,也是重要的決定因素。偏差行為者對自己行為的辯論也有重大的影響。例如同屬超速,警察對醫生的兒子超速及對黑人超速,其認定可能會有不同。因此,貝克說:「偏差行為的認定,是行為者與反應者之間互動的結果。」這是符號互動論的基本主張。他們重視的是行為的磋商過程及互動的效果。
三、被貼上標籤之人,馬上以此標籤做為他「最有力的身份」(maste status),並且取代了他所有的其他角色,終至產生「自行應驗的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 依照貝克的看法,這條不歸路的旅程,是有階段的:被貼上一個公眾能見的標籤,請如罪犯、怪人、瘋子。而貼標籤的過程,通常包括一項公開的儀式,或官方的界定,不論是法官的判決或醫生的鑒定。遭到朋友、親人、僱主⋯⋯的拒絕。由於被拒絕而退縮,並加入偏差行為者的次級文化中,在此找到可以接受他、支持他,並使他的行為得到合理化的人。經由此種認同,使他徹底地接受自己的偏差行為的角色,發展出偏差行為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