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興建防砂壩、進行國土重新規劃、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訂建築法令、建立土石流潛勢資料 等作為,是屬於「災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的那個階段?
(A)減災
(B)整備
(C)應變
(D)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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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1), B(167), C(25), D(31), E(0) #1934705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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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減災(Disaster Mitigation) :指在災難之前採取的所有減少影響的行動,包括事前準備與長期的風險降低措施。
  2. 備災(Preparedness) :備災是一個連續性與綜合性的過程,考慮的是如何應對災害,阻止損失的升高。可以減災齊頭並進。
  3. 應變(Response) :指災難來臨時所作的處置。
  4. 復原(Recovery) :指災後採取行動使狀態盡可能回復到災前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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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土石流防災資訊網減災屬於災害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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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災害管理,是針對危險情況的一種持續性、動態性的規劃管理過程,以減少危險情況的不確定性及降低災害發生之可能。從「管理」的觀念而言,有關災害種類、預防方法、發生時間、應變方式、復原計畫、政策檢討等,均是災害管理的範疇。災害發生之過程可分為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等四個階段,每階段皆環環相扣,一個階段沒作好,就會影響下一階段的工作。事實上,預防勝於治療,因此近年來的重點逐漸轉移至減災工作上,因為減災才是最根本且長期性的災害管理措施。

⊙ 減災屬於災害管理的一環,乃指降低某地區未來災害發生的頻率、規模、衝擊所採行的政策及措施。減災措施一般可分為二類:
(1)結構性減災措施:
意指興建實體防災設施;以土石流災害為例,如興建防砂壩、梳子壩、導流堤、沉砂池等硬體工程,以及建立警戒與監測系統等。
(2)非結構性減災措施:
意指透過法令、政策、保險或各種軟體與管理對策來減緩、降低或轉移災害可能造成之衝擊;例如土石流潛勢溪流之調查與公開、防災疏散避難規劃、山坡地利用管理、水土保持計畫擬定與實施、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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