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之項目?
(A)安全防護教育訓練
(B)電腦或自動化設備
(C)儲藏個人資料檔案之磁碟磁帶等媒體
(D)個人資料之建檔更新更正或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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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68), B(232), C(286), D(452), E(0) #3080453

詳解 (共 3 筆)

#5757459
 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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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金融業應定期或不定期實施資料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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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8248
第 2 條 金融業保有個人資料檔案,應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其安全維護 措施並應能達成左列目的: 一、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之操作應確保個人資料能正確、合法之處理。 二、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之管理應防止外界不當侵入。 三、程式設計及管理應避免資料遭不當使用。 四、檔案管理應防止個人資料遭不當存取。 五、媒體保管及移轉應防止個人資料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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