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提供非屬結構
型商品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交易文件應以文字或情境分析說明交易損益之可能變動情形。下列何種商品得
以一次性之說明分析交易損益之可能變動情形?
(A)遠期外匯
(B)賣出選擇權
(C)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
(D)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25條四、提供予客戶之交易文件應以文字...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簡單記:複雜性高風險都要逐筆說明 如賣出...
未解鎖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