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期貨商業務員若明知期貨交易人有意操縱期貨市場,是否仍應接受委託進行交易?
(A)是,期貨商業務員無代替客戶決定買賣之權限,應依照期貨交易人指示進行交易
(B)是,期貨商業務員在要求客戶簽署切結書後,表明願負一切法律責任後,得進行交易
(C)否,期貨商業務員知悉期貨交易人有操縱期貨市場之意圖,則不得接受委託進行交易
(D)否,期貨商交易員不得自行判斷是否接受委託,應向期貨商之負責人報告後,由負責人決定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期貨交易法》第66條: 期貨商或其...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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