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憲法本文規定,應由下列何機關依法定程序,始得審問處罰?
(A)法院
(B)檢察署
(C)警察機關
(D)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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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13), B(97), C(103), D(9), E(0) #817407

詳解 (共 3 筆)

#1492356
由法院裁定 使得 審問 處罰 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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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1892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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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776
第 14 題:審問處罰之專屬機關
【題目】 憲法本文規定,應由下列何機關依法定程序,始得審問處罰?
【正確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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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與法源】: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被稱為「人身自由的黃金條款」。條文規定:「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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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破解】:
警察可以抓現行犯,檢察署可以拘提嫌疑犯,但他們都只能「調查」。真正能敲下法槌,決定要不要關你、罰你的「審問與處罰」權力,憲法明文專屬於 (A) 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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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6165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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