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為落實實質的性別平等,我國制定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下列針對這些法規的評論,何者正確?
(A)法規以「性別平等」為名,主要目的是在維護傳統的生理性別
(B)保障父或母皆可請育嬰假,打破只有女性需要照顧家庭的迷思
(C)規定先生可以請有給付工資的陪產假,是為保障男性的經濟自主能力
(D)規定女性工作者每月可請生理假,是為兼顧女性工作權與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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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7964), C(87), D(1047), E(0) #1482384
統計: A(125), B(7964), C(87), D(1047), E(0) #1482384
詳解 (共 4 筆)
#2627072
(A)法規以「性別平等」為名,主要目的是在維護傳統的生理性別 →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B)保障父或母皆可請育嬰假,打破只有女性需要照顧家庭的迷思→正確
(C)規定先生可以請有給付工資的陪產假,是為保障男性的經濟自主能力 →照顧新生兒是夫妻共同責任,故是保障男女雙方
(D)規定女性工作者每月可請生理假,是為兼顧女性工作權與身體自主權 →女性勞工請「生理假」免附證明文件,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身體自主權是性騷擾防治法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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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得請」,不是每月隨便可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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