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有關遷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遷出原鄉 3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B)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C)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D)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 B(17), C(24), D(699), E(0) #2822317

詳解 (共 5 筆)

#5261812
戶籍法 第 16 條I 遷出原鄉(鎮、市...
(共 2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5261162
(D) 戶籍法 第 16 條 III....
(共 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267340
有關遷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遷...
(共 3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5939799
原則: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例外: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例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本題
14 有關遷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遷出原鄉 3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B) 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C) 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D) 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不適用遷出登記

2
0
#5972096

戶籍法§16 
遷出原鄉(鎮、市、區)
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得不遷出登記)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結論-

應遷出登記 : 遷出原鄉(鎮、市、區) 3個月以上、出境2年以上

得不為遷出登記 :
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因公派駐境
外之人員及其眷屬、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補充戶籍法§42  出境2年以上未辦理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