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下列有關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最高限額之範圍應將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合計
(B) 確定期日之約定,自抵押權設定時起,不得逾三十年
(C) 所擔保之債權於原債權確定前讓與他人者,其最高限額抵押權隨同移轉
(D) 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因抵押權人、抵押人或債務人死亡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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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3), C(33), D(14), E(0) #3474186
統計: A(14), B(3), C(33), D(14), E(0) #3474186
詳解 (共 2 筆)
#6843314
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敘述,錯誤的是 (C) 所擔保之債權於原債權確定前讓與他人者,其最高限額抵押權隨同移轉。
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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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最高限額之範圍應將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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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根據民法第881-2條,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其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與原債權合計的總金額,不得超過約定的「最高限額」。這是為了保障抵押物之後的順位抵押權人或一般債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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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確定期日之約定,自抵押權設定時起,不得逾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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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根據民法第881-4條,為了避免法律關係懸而未決過久,法律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確定期日,從設定時起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年。若約定超過三十年,會被縮短為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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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所擔保之債權於原債權確定前讓與他人者,其最高限額抵押權隨同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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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這是最高限額抵押權與普通抵押權最大的不同點之一。在擔保的債權總額「確定」之前,最高限額抵押權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不完全附屬於單一的債權。根據民法第881-6條規定,在原債權確定前,所擔保的個別債權如果讓與他人,最高限額抵押權並不會跟著移轉。此規定是為了維持擔保權的完整性,避免其被零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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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因抵押權人、抵押人或債務人死亡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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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根據民法第881-11條,最高限額抵押權是為了擔保一個持續性的法律關係(例如:銀行的循環信貸額度),因此,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不因當事人(抵押權人、抵押人或債務人)的死亡而消滅或受影響,其法律關係會由繼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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