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1億元之特殊工程採購,機關不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B)廠商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不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C)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D)特殊或巨額採購之投標廠商倘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本額者,不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
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13), C(89), D(27), E(0) #3330132
統計: A(7), B(13), C(89), D(27), E(0) #3330132
詳解 (共 2 筆)
#6514777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1億元之特殊工程採購,機關不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ㅤㅤ
(B) 廠商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不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
第一項第二款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ㅤㅤ
(C) 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6項
第一項第三款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ㅤㅤ
(D) 特殊或巨額採購之投標廠商倘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本額者,不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政府採購法第第37條第2項
投標廠商未符合前條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但廠商之財力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