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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彰化縣縣立成功國小五年級108 上學期社會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軒#93785 | 科目:國小社會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彰化縣縣立成功國小五年級108 上學期社會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軒#93785

年份:108年

科目:國小社會

14. 法院是負責訴訟審判的機關,當人 民遇到糾紛無法解決時,可以向法院提告,爭取自己的權益,這是屬於人民的受益權。。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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