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3年 - 103 臺灣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_一般金融人員: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125000
年份:103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14. 甲公司因侵犯他人專利而遭控告賠償,若律師認為很有可能敗訴,且賠償金額可合理估計,則甲公司對該項訴訟之賠償義務為: (A)僅須揭露之或有負債 (B)不須認列之負債準備 (C)須認列之負債準備 (D)不須認列與揭露之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