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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無官方正解]111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 :專利法規#11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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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無官方正解]111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 :專利法規#111636 |
科目:
專利師◆專利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無官方正解]111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 :專利法規#111636
年份:
111年
科目:
專利師◆專利法規
14. 關於申請專利範圍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獨立項之撰寫,以二段式為之者,解釋獨立項時,特徵部分應與 前言部分所述之技術特徵結合;
(B)申請專利範圍,可包括一項以上之請求項,附屬項可依附在前之 獨立項;
(C)請求項得以化學式或數學式記載,但必須置於括號內;
(D)複數技術特徵組合之發明,其請求項之技術特徵,得以手段功能 用語或步驟功能用語表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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