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試卷(113/11/26)#124200
年份:113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14. 除年滿65歲者須每年換發新證至年滿70歲外,執業登記證每3年換發1次,執業登記證屆期未換發者,失其效力,計程車駕駛人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始得執業。(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