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A 男與 B 女結婚,育有兩子。A 因病過世遺有現金 3,000 萬元之遺產,其於生前立有合法之遺囑, 表明其遺產只留其子,不留其妻。請問 B 女依民法特留分規定,於本案可分得多少遺產?
(A) 500 萬元
(B) 700 萬元
(C) 900 萬元
(D) 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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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0), B(25), C(9), D(205), E(0) #2274148

詳解 (共 4 筆)

#4245063

遺產即使沒有分給配偶,仍有保障的特留分,其為應繼分的1/2(應繼分為配偶和兩子均分所以為1/3)

3000*1/3*1/2=500

請參照民法§1144.1223

基本題務必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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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623

生前遺囑有說 遺產不分給妻子 妻子仍然能得到民法規定的 特留份(為應繼份的1/2)

配偶的應繼份=3000/3=1000

特留份=1000/2=500

* 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 特留份 也是 應繼份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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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045

因為配偶特留分就是應與直系卑屬平分後的1/2 所以是3000*1/3*1/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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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7805

為何妻子只有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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