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0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認為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有違法情事,報請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而該地方自治團體若認行政院該等決定侵害其公法上自治權時,依法律及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應如何處理?
(A)地方自治團體就其自治事項之處理,不受行政院決定之拘束
(B)依法提起行政爭訟程序
(C)逕向大法官聲請解釋
(D)請求總統介入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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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8), B(1286), C(375), D(14), E(0) #780725

詳解 (共 2 筆)

#2972493

釋字553
「台北市如認行政院之撤銷處分侵害其公法人之自治權或其他公法上之利益,自得由該地方自治團體,依訴願法第一條第二項、行政訴訟法第四條提起救濟請求撤銷,並由訴願受理機關及行政法院就上開監督機關所為處分之適法性問題為終局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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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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