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闖紅燈可處罰新臺幣1800 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交通警察可在此範圍內決定處罰金額。請問這是依據行政法的那一種原則所做的處理?
(A)信賴保護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D)裁量合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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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62), C(50), D(5161), E(0) #392176
統計: A(78), B(62), C(50), D(5161), E(0) #392176
詳解 (共 2 筆)
#686247
.裁量合宜原則
《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即屬裁量合宜原則。換言之,裁量合宜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對人民禁止為超過法律授權範圍之裁量,也不得濫用其裁量權限。舉例來說,《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於政府機關或其他辦公處所,任意喧嘩或兜售物品,不聽禁止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因此,如某丁在桃園縣政府內任意喧嘩,卻不聽禁止,則執勤員警卻對乙科處新台幣4000元之罰鍰的話,就違反了裁量合宜原則。
詳全文 行政法教室:高級中學的行政法教材(初稿)-部落格化的台灣政治法律學院-新浪部落 http://blog.sina.com.tw/macotochen/article.php?pbgid=423&entryid=62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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