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於民國 113 年訴請法院為變價分割確定後聲請 強制執行,A 地經拍賣而由丁拍得買受,但甲、乙先後於期間內分別具狀 聲請優先承買。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該優先承買聲請案件?
(A)依遞狀聲請先後順序定之
(B)依聲請人甲、乙之應有部分比例大小定之
(C)甲、乙並未有優先承買權,法院應駁回聲請
(D)由甲、乙以抽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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