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Bonta 與 Andrew(2010)提出 Risk-Need-Responsivity(RNR)的模式幫助思考法事心理衡鑑 (forensic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和處遇,所謂「風險(risk)」所指為下列何者?
(A)犯罪者之矯治或處遇的深度須配合其風險層級(risk level)
(B)必須針對犯罪者的動態危險因子來加以衡鑑和處遇
(C)法事心理衡鑑或處遇必須考量犯罪者本身條件的限制
(D)犯罪行為是難以預測的,須謹慎評估其風險層級(risk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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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3), B(125), C(8), D(33), E(0) #1847435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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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的四個基本原則 1.The 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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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R原則(風險-需求-對應性或回應性):

R評估再犯風險

中高風險:兒青期有多樣社會適應行為問題、預謀犯罪、情緒需求高

低風險:偏差性興趣、犯罪晚開始

N犯因需求

靜態:過去已發生的風險因子如虐待

動態:人際、工作、物質使用

R對應性原則

處遇對犯罪者能力與學習型態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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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Bonta 與 Andrews 提出的風險-需求-反應性(Risk-Need-Responsivity, RNR)模式,最正確的選項是 (A) 犯罪者之矯治或處遇的深度須配合其風險層級(risk level)

以下是依據文獻對各選項的詳細解析與 RNR 三大核心原則的對應:

  1. 風險原則(Risk Principle)——對應選項 (A) 風險原則包含兩個核心層面:第一,犯罪行為是可以被預測的;第二,處遇服務的強度與層級必須與犯罪者的風險層級相匹配(matching levels of treatment services to the risk level of the offender)。文獻明確指出,高風險犯罪者需要更密集且廣泛的處遇服務才能顯著降低再犯率,而低風險犯罪者則僅需最少甚至不需要介入。因此,選項 (A) 完全符合「風險原則」的定義。同時,選項 (D) 稱犯罪行為「難以預測」,正好與此原則的第一層面相違背。

  2. 需求原則(Need Principle)——對應選項 (B) 選項 (B) 描述的其實是「需求(Need)」原則。需求原則強調處遇應聚焦於改變「犯罪成因需求(criminogenic needs)」,這正是指那些一旦改變就能降低再犯機率的動態危險因子(dynamic risk factors),例如反社會態度、不良同儕或物質濫用等。

  3. 反應性原則(Responsivity Principle)——對應選項 (C) 選項 (C) 描述的實際上是「反應性(Responsivity)」原則。反應性原則要求處遇的風格與模式必須與犯罪者的特徵(如學習風格、認知能力、動機水平、性別或文化背景等限制條件)相配合,藉此確保犯罪者能有效吸收處遇內容。
    總結:在 RNR 模式中,「風險(Risk)」告訴我們「應該將處遇資源分配給誰(Who to treat)以及處遇的強度」,「需求(Need)」告訴我們「應該治療什麼(What to treat)」,而「反應性(Responsivity)」則告訴我們「該如何進行治療(How to treat)」。故選項 (A) 為正確答案。  [Andrews 犯罪行為_Ch02_PCC與RNR模型的實證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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