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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7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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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72966 |
科目:
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72966
年份:
107年
科目:
台糖◆民法概要
15.依民法規定,有關區分地上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準用普通地上權之規定
(B)使用收益之約定,非經登記,仍得對抗第三人
(C)稱區分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D)與以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同時存在者,後設定物權之權利行使,不得妨害先設定之物權 二、複選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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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lain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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