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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08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98999 |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08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98999

年份:108年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15.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82 號解釋,打破過去陳舊的觀點,主張學生、老師亦有《憲法》上基本權利。當學校的處分 涉及學生身分資格,影響學生受教權利時,允許學生得請求司法救濟。下列何者為法定的救濟途徑? 60ae0b6acb94f.jpg
(A)上訴與抗告
(B)請願與訴願
(C)訴願與行政訴訟
(D)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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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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