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將其所有之相鄰 A、B 兩筆土地,分別先後出售給乙、丙兩人,均已辦理移轉登記並交付之,致 B 地 成為袋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無償通行現為乙所有之A土地至公路
(B)丙應支付償金,始得通行現為乙所有之A土地至公路
(C)甲得與丙約定,禁止丙通行現為乙所有之A土地以至公路
(D)乙得與甲約定,禁止丙通行其所買受之A土地以至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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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8), B(316), C(19), D(9), E(0) #1624803

詳解 (共 3 筆)

#2400927

第 789 條

n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而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n,土地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n數宗土地同屬於一人所有,讓與其一部或同時分別讓與數人,而與公路無n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亦同。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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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1411
民法789條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而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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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008

此題形成袋地原因是因為部分讓與,因此適用民法789條,無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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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99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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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7 條   土地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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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71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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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7 條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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