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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64265 | 科目: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64265

年份:106年

科目: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16 甲明知身無分文,但仍進到餐廳點餐,食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的行為不構成詐欺罪,因為其並未積極告知餐廳其有付款能力
(B)甲的行為不構成詐欺罪,因為其僅為民事債務不履行的事件而已
(C)甲的行為構成詐欺罪,因為其係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詐術,使餐廳誤以為其有付款能力
(D)甲的行為構成詐欺罪,因為甲的點餐行為,使餐廳誤以為其有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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