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政府為照顧原住民老人福祉,根據國民年金法給予原住民老人之生活津貼為每個月新臺幣多少元?
(A)二千元
(B)三千五百元
(C)四千元
(D)五千元
(E)三千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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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324), C(11), D(32), E(52) #380950
統計: A(7), B(324), C(11), D(32), E(52) #380950
詳解 (共 10 筆)
#731130
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開辦後,原本每個月發放給55~64歲原住民的3,000元原住民敬老津貼,改依國民年金法的規定以「原住民給付」的名義繼續發放。另外,自101年1月1日起,原住民給付金額由3,000元調高為3,500元。
對象:
年滿五十五~六十五歲之國內設有戶籍之原住民
除外條件:
1.政府補助收容安置
2.軍公教 公民營事業人員
3.上述人員之冷有退休俸或退職金
4.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或榮民就養
5.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總額五十萬元以上
6.個人所有土地其房屋價值合計五百萬元以上
7.入獄服刑 因案羈押或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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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235
暫行條例已廢止,由國民年金法來規定發給,101.1.1針對金額方面也已做修正,老人每月金額調高到3500元,煩更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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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949
| 第 53 條 | 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各款情事者,於本法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得請領每人每月新臺幣三 千元至年滿六十五歲前一個月為止,所需經費由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 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
B選項應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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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719
所以現在是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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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504
答案完全不對!4F已經正確解答,國民年金法第53條並未提高請領金額至3500元,樓上有些解答是錯誤的!
國民年金法第53條:
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各款情事者,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得請領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年滿六十五歲前一個月為止,所需經費由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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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305
非常詳細,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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