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西元 1960 年爆發的雷震案,是因雷震籌組那一個政黨而引起的?
(A)中國青年黨
(B)中國民主社會黨
(C)中國民主黨
(D)中國新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8), B(85), C(433), D(72), E(0) #3074507

詳解 (共 2 筆)

#6000870
西元 1960 年爆發的雷震案,是因雷震...
(共 2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828376

關於雷震案,節錄維基百科,大家參考一下

反蔣連任、籌備組黨

雷震與在野人士李萬居、郭雨新、高玉樹等共同連署反對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違背《中華民國憲法》三度連任總統職位。

1960年2月1日,《自由中國》發表〈敬向蔣總統作一最後的忠告〉社論。

同年5月4日,《自由中國》再度發表〈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一文,鼓吹成立反對黨參與選舉以制衡執政黨。

同年5月18日,非中國國民黨籍人士共72人於中國民主社會黨總部舉行選舉改進檢討會,主張成立新黨,要求公正選舉,實現真正民主,並決議即日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隨即又籌備組織「中國民主黨」

此後,雷震擔任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召集委員,並與李萬居、高玉樹共同擔任發言人;其中,李萬居為籌備中新黨的黨主席、雷震則為秘書長。

同年7至8月間,他們舉行了四次分區座談會,情治單位同時進行密切監控。
大江東流擋不住

1960年9月1日,《自由中國》第二十三卷第五期刊出殷海光執筆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聲言組黨就像民主潮流,乃是無可阻擋;此言論觸及了國民黨政府之容忍極限。

同年9月4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涉嫌叛亂罪將雷震與劉子英、馬之驌、傅正等人逮捕,並隨後在軍事法庭上以「為匪宣傳」、「知匪不報」罪名將雷震判處十年徒刑,又將傅正及馬之驌判處感化三年,而「匪諜」劉子英則被判處十二年徒刑;同日,胡適向時任行政院院長陳誠發出電文:「今晨此間新聞廣播雷震等被逮捕之消息,且明說雷是主持反對黨運動的人。鄙意政府此舉甚不明智,其不良影響所及可預言者:一則國內外輿論必認為雷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懼並挫折反對黨運動;二則此次雷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國》雜誌當然停刊,政府必將蒙『摧殘言論自由』之惡名;三則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評政府』與『謀成立反對黨』皆與叛亂罪名絕對無關……」。同時,中國民主黨宣告組黨失敗,《自由中國》雜誌社宣告解散。

 

6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60822
未解鎖
同稱:「雷震事件」、「雷震案」。 西...
(共 25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