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公有土地之處分及管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
(B)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議會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
(C)鄉(鎮、市)公所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並經內政部核准,不得處分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將該管公有土地之收益,列入各該政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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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40), C(286), D(26), E(0) #1967135

詳解 (共 2 筆)

#4335734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
,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
政院核准撥用。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將該管公有土地之收益,列入各該政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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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4232
(C) 沒有到這麼細的層級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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