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未滿________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者,處新臺幣 6 百元以上 1 千2 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A)12 歲(B)14 歲(C)15 歲(D)18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