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3 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試題:期貨交易法規#134896
年份:114年
科目:期貨交易法規
16. 期貨結算機構不得以賠償準備金貸予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其運用以下列何者為限?甲.銀行存款;乙.購買國庫券;丙.購買政府債券;丁.購買股票 (A)甲 (B)甲、丙 (C)甲、乙、丙 (D)甲、乙、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