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由公路監理機關核發有效期間幾年之駕駛執照?(A)2 年 (B)3 年 (C)6 年 (D)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