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下列何者為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之除外不保事項規定
(A)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 0.11 以上
(B)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35 毫克或血液中酒 精濃度超過分之 0.2 以上者
(C)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4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 0.1 以上者
(D)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5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 0.11 以上者
(E) 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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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已廢止。 法規名稱: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未解鎖
原本題目:164.下列何者為汽車第三人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