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26610
年份:114年
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
17依姓名條例之相關規定,關於外國人歸化我國取用中文姓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外國人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以當事人申報者為準(B)其所取用之中文姓名,仍應姓氏在前,名字在後,且不得以符號區隔(C)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D)取用中文姓名後,申請更改中文姓名,以3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