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部門的類型中,採用兩院制國會的優點?
(A)國會兩院可相互制衡
(B)可以加速立法效率
(C)可以審慎完善立法
(D)較能代表社會不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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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2870), C(108), D(203), E(0) #2790203

詳解 (共 4 筆)

#5377427

一院制優點:

1.立法責任易區分,內閣僅向一院負責。立法院若產生怠惰或品質不良,也有負責之對象。

2.立法效率高,無兩院衝突之政治風險

3.國家意志單一化,無兩個國會兩種意志的情況。

一院制缺點:

1.缺乏制衡,權力過度集中
2.立法過程較草率,可能缺乏完善考量
3.通常僅能反映人口數量,對地區及階級代表性較無法顧及


二院制優點:

1.分化立法權力,防止權力過度集中
2.法案審理程序較完善,防止倉促立法
3.同時兼顧人口數目代表及區域代表利益
二院制缺點:
1.易形成政治僵局
2.政治責任易混淆
3.第二院成員非由人民選舉產生,有違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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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5551
比較一院制與兩院制 一院制兩院制結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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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9794
B:
人多嘴雜 故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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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4586
B為一院制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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