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78422
年份:108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17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得自行聲請解釋憲法之機關,不包括下列何者?
(A)經濟部
(B)臺東縣政府
(C)司法院
(D)立法院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應適用憲訴47條2項,...
未解鎖
(A)經濟部要層轉行政院聲請,司法院大法...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A)經濟部應報請上級機關(行政院)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