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提出憲法修正案之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依規定投票複決?
(A)總統
(B)立法院
(C)行政院
(D)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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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7), B(5602), C(55), D(314), E(0) #2032523

詳解 (共 5 筆)

#3608184

依照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的修正,必須經過以下兩個程序來進行:

1.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2.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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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8499

樓上打太快了

立法委員 1/4提 3/4出 3/4決 公告半年 人民1/2投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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