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我國司法院係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其現行法律地位為何?
(A)國家最高司法審判機關
(B) 國家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C)國家最高行政訴訟機關
(D) 國家最高公務員懲戒機關
統計: A(1817), B(3227), C(48), D(39), E(0) #938132
詳解 (共 10 筆)
憲法77: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最高司法審判機關。
釋字530:應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但現行實務僅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釋字530,憲法中的司法院應為司法機關(司法行政、司法審判),但是現行實務中,司法院只具有司法行政機關的地位,所以釋字530公布之後應檢討修正,以符合司法院為最高司法行政、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
統整一下:本題問的是現行法律地位,所以選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就是一個現行實務與制憲旨意有差距的概念);如果是問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號解釋,司法院依憲法的規定應為什麼機關,請選最高司法行政機關、最高司法審判機關(如果選項將二者分開,那麼就優先選擇最高司法審判機關)。
最高法院 才是司法審判機關
司法院僅為司法部門(司法行政機關)
正確分類上應該這樣分:
(審判前)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刑事訴訟法)
(審判起)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最高法院 ←選項(A)
∵ 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
∴ 大法官釋字530號:最高司法行政機關:監督但不得有違審判獨立之原則。 ←選項(B)
司法院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說得過去
但最高法院應為最高審判機關
司法院本身不具審判的功能吧
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司法院
最高司法''審判''機關
憲法法庭
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這是政治學還是憲法科啊.....而且解讀有兩種
就憲法本文來說,只有說是司法機關。
你要把她腦補成司法審判機關或是行政機關都行
但是實務上,司法院就是司法(行政)機關
這是憲法本文跟實務上的落差,題目又問你「現行」「法律」上的地位
請問是要遵照憲法還是實務啊??
這題在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要舊題新解了!
案憲法訴訟法第一條一項1款,它擴及了「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也就是違憲的裁判,大法官可以做具體的審查(過去僅能針對抽象的法規範而不能干涉具體案件)
也就是說其實釋字530的願景已經被憲法訴訟法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