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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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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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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992 |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992
年份:
98年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17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其每年之年度決算書,應否審議?如何審議?
(A)不必送給政府審議;因為財團法人並非政府機關,故只送給該財團法人之監察人審議即可
(B)應予審議;每年應由各該財團法人將其年度決算書,送主管機關審議
(C)應予審議;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D)應予審議;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審計機關及監察院審議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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