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關於執行上級命令之行為不罰之敘述,何者錯誤?
(A)明知上級公務員之命令為違法而執行之,不得阻卻違法
(B)以下達之命令為下級公務員之職務範圍內,始得主張阻卻違法
(C)下級公務員執行不符法定程式之命令,亦得阻卻違法
(D)命令之形式雖不以書面為限,但仍以具備法定程式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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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4), B(704), C(2920), D(326), E(0) #2851599
統計: A(654), B(704), C(2920), D(326), E(0) #2851599
詳解 (共 10 筆)
#5296697
(A)刑法第 21 條第二項但書:II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B)29 年上字第 721 號要旨: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行為,限於為其職務上行為,且非明知命令違法者,始在不罰之列,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甚明。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
• I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 ,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 II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 視為撤回其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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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2506
阻卻違法= 排除犯罪事由=積極抗辯=確認的抗辯=肯定性答辯。
指的是具備若干(法定)事由後,可對原本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去除違法性。
是指原告或檢察官聲稱的事實以外的一個事實或一組事實。
如果被被告證明,則可以使被告的其他非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失效或減輕。
在民事訴訟中,阻卻違法包括要式契約、棄權、訴訟時效等。
在刑事訴訟中,阻卻違法的例子是精神錯亂、誘捕和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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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405
我覺得"阻卻違法"很白話的解釋是 : 說自己無罪
這樣是否有比較好解題........
這樣是否有比較好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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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0048
謝謝 [རྣམ་རྒྱལ།] རྣམ་རྒྱལ།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
•I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 ,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
II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 視為撤回其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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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8170
求 C 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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