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某甲為外籍配偶,來臺定居後,為賺取媒人費貼補家用,經常為其家鄉親友和臺灣友人媒合婚姻,並約定全部費用新臺幣 40 萬元,事成後扣除必要費用,餘款作為媒人禮金。試問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某甲之行為責任為何?
(A)親戚間作媒,情節可憫恕,不罰
(B)某甲非公司或商號,依規定不罰
(C)依規定應處某甲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D)依規定應處某甲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22), C(439), D(138), E(0) #3035610

詳解 (共 3 筆)

#5678948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6 條 有下...
(共 2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9
0
#5865118
第 58 條跨國(境)婚姻媒合  跨國...
(共 2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5804385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C
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D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公司或商號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二、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C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違反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委託、受託或自行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D
二、違反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或許可經撤銷、廢止而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942428
未解鎖
如果考申論……一,甲不違反未經許可從事跨...
(共 4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