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下列何項敘述為憲法之明文規定?
(A)任何人不得以武裝力量從事戰爭
(B)任何人不得以武裝力量從事政爭
(C)任何人不得以非武裝力量從事黨爭
(D)任何人不得以非經濟力量從事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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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0), B(3672), C(278), D(116), E(0) #13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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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759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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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9 條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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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7791
憲法139條 軍人不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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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72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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