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下列敘述何者與比例原則無涉?
(A)行政機關應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B)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C)行政行為若有多種相同方法能達成目的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D)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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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63), B(21), C(23), D(131), E(0) #400208

詳解 (共 3 筆)

#573667

A是利益兼顧原則;平等原則是: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程序法第9條、第6條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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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591

行政程序法 

第 7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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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895
A是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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