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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22097 | 科目: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22097

年份:103年

科目: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17. 乾皮膚的電阻是 1,000~100,000 歐姆,體內的電阻約是 300~1,000 歐姆,其中骨骼和脂肪 電阻最大,神經和肌肉電阻最小。因為電流總是採取阻力最小的路徑,所以輕度觸電時電 流侷限在皮膚表面。人體可感知最小的電流強度是 1~5 毫安培(mA)。足以殺死成年人的 電流約是 0.05 安培(50 毫安培),因此如果以兩指抓住 1.5 伏特 AAA 電池的兩極,你不 會感到觸電;但是如果你皮膚有汗水、燒傷或水泡,或是將電池的兩端連接金屬針頭扎進 肉裏,就可能致死。有一個剛學電磁學的美國海軍水兵,他好奇想測量體內電阻,於是把 電阻測試儀尖銳的導針插入拇指。他不知道的是,電阻計使用 9 伏特的電池,而流入拇指 的電流剛好經過通往心臟的神經。根據歐姆定律,這個士兵觸電時體內的最大電流強度是 多大?(電壓高低並不是衡量危險的標準)
(A) 9 mA
(B) 30 mA
(C) 170 mA
(D) 90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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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算式,這美國大兵有病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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