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審計法規定,審計人員發覺某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行為,其涉及刑事者,除送法院辦理
外,並應向哪個機關報告?
(A)監察院
(B)立法院
(C)考試院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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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7), B(9), C(8), D(20), E(0) #1917297
統計: A(917), B(9), C(8), D(20), E(0) #1917297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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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 第17條
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
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
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報告於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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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377
審計法 第 69 條
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如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除通知其上級機關長官外,並應報告監察院;其由於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者, 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
前項考核,如認為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
審計機關發現有影響各機關施政或營(事)業效能之潛在風險事項,得提出預警性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妥為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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